3月7日上午9点30分,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陈信国律师给大家带来“《刑法》修正案(十二)背景下的公司董、监、高刑事责任风险识别与预防”的法律培训。陈律师围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、妨害对公司、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。
本次直播历时70分钟,共有百余人进入直播间听课,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。